<![CDATA[xs0755.bokee.com]]> zh_cn Fri,02 Mar 2007 20:18:49 CST Sat,24 Mar 2007 14:44:02 CST http://www.bokee.com http://reg.bokee.com/account/web/img/logo.gif 博客网 http://www.bokee.com 您好,欢迎访问yunle110.bokee.com <![CDATA[令未来中国最头痛的群体之绝唱]]> .html  一个“特殊群体”

         给“两会”和“**”的提案

  这个“特殊群体”其实就是二十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中城市郊区和各种开发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通过“农转非”演变成的“人造市民”。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却几无耕种之地,他们是“农转非”的市民却几无市民待遇,他们想工作却几无技术特长和工作经验,他们约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却无自己的群体代表...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总体上存在着比农民和下岗工人还大的问题,很多当初没有预见到的问题和矛盾现已逐渐暴露。本提案简要分析这个“特殊群体”的产生和发展状况,力图探索解决方案以佐真正的“代表”们参考,以期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略尽薄力!

一.“人造市民”的产生:

  我国城市化进程(包括兴建各类开发区)的某些阶段过火过热已是不争的事实,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犹为突出。当时地方政府一个关于扩建城镇或兴建开发区的“红头文件”就拉开了“人造市民”的帷幕,通过各种渠道中标的开发商以各种方式和被征地的人签订不对等合同时也引发了大量有关“拆迁和补偿”等方面的上访事件。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通过“农转非”就成了“人造市民”。

 

 

二.“人造市民”的处境:

  沿海和内地大城市周边的“人造市民”通过建房收租、就业优先和经商优惠等渠道重新定位了生活甚至生活得更好,但是这个群体的大多数实事上陷入了困境。中小城市周边失去土地的“人造市民”所得的补偿金一般在七千元左右(2000年后新一轮“人造市民”的补偿金有较大增涨),这对于那些属于“拆迁户”的“人造市民”还不够缴纳合同中所规定的“返还房”的结构差价。

  最初几年,这些“人造市民”还可继续耕种剩余的土地况且多少有点旧积蓄所以生活尚不成问题。随着新区建设的进展,可耕种的土地愈来愈少,旧有的积蓄也愈来愈少,并且绝大多数“人造市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任何工作经历和技术特长所以打工都少有人要!至此,大多数“人造市民”就演变成了没有什么生活来源也没有什么积蓄的“干市民”!

  “干市民”也要生活,也要缴纳水费、电费、气费和其他杂费;“干市民”生了病也要医治;“干市民”的子女读“义务教育”要缴学杂费(若在城市就读还要缴“高价费”)…一切的一切怎么办?! “干市民”聚居区太多的“脏、乱、差”和太多的“黄、赌、窃”现象不得不令人堪忧啊!

三.“人造市民”和其他几大社会群体简略对照表:

  为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人造市民”问题,下面把“人造市民”、农民、下岗工人和城镇原市民等几大社会群体在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及子女受教育等方面进行对照。

 

   “人造市民”和其他几大社会群体简略对照表

 

占总人

口比率     就业状况       子女教育         生活状况   

农民约75% 进可攻退可守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绿色食品宽敞庭院,

     耕种土地不收税            新鲜空气健康身心;

     做民工倍受关注.            土地保障基本生活,

       ,                      农工商可自由选择

      

下岗工人             

约0.5%  有技术或工作经验, 在城市学校读    已挣了若干年工资                                  

              " 平价义务教育"  下岗时有补贴,

                         下岗后有优待;

     有就业再就业培训,            倍受广泛关注

     经商减免相关税费.                                 

                        .

 

城镇原市民   

约22% 曾享受若干年“平价粮”,            城市旧市民的

    家庭一般曾有过“工人”,           优越感渐失,但

    待业人员就业经商从优.    在城市学校读    基本生活不成问

       "平价义务教育"    题(若有问题                                                                        也普遍享受"低保")                          

                                                                         

“人造市民”        读农村学校无缘于     身心憔悴于衣

 约1%  既是几无土地   属农民的“义务教育”; 、食、水、电

    的农民,     读城市的“义务教育”   、气、学费;

     又是几无技术和  需缴纳“高价费”。   生活愈来愈困顿

    工作经历的市民。            子表却少有人享“低

    就业难,经商”              保";默默生存不

    全额缴纳税费。                      被社会关注。

  可见,“人造市民”这个特殊群体的处境总体上与农民和下岗工人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四.呼吁全社会关注“人造市民”:

  “三农问题”和“下岗工人”问题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并逐步得以合理解决,这些在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中作出一定牺牲和贡献的“人造市民”所衍生出的问题是否也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妥善解决呢?!

  二十多年来,城镇郊区和各种开发区由被征地的农民演变成的“人造市民”累计达千万人之众,约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其中的多数已经或正在演变成贫困的“干市民”,这是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这也是构建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所必需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五.探索“人造市民”问题的解决方案:

  社会的进步总是需要一定的牺牲和奉献,“人造市民”也是我国城市化和市场化的牺牲者和奉献者(最终可能也是受益者)。相当长一段时期,“人造市民”的利益没得到相关方的很好保护因而遗留下系列矛盾和潜在危机。适逢“两会”和“**”胜利召开的大好时机,借“构建和谐社会”的春风解决“人造市民”问题是时候了。

  解决“人造市民”问题仅靠政府援助是不够的,必须让全社会广泛关注,动员多方力量(包括“人造市民”自身)参与。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最先受益者是房产开发公司、水厂、电厂、气厂、国土房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以差价、各种户头、相关证照等为益利载体),按照“多受益多出力”的原则这些受益单位应为解决“人造市民”问题贡献力量。

  下面拟从“政府搭台相关方唱戏”的角度构想“人造市民”的解决方案:

  1.成立解决"人造市民"问题的领导班子,切实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对"人造市民"进行生存、就业和创业方面的免费培训。

  2.清理“人造市民”的补偿金,对确实过低的要追加,对久久不兑现的“补偿金”要督办到位。

  3.协调工商、行政、税务部门,象对待“下岗工人”一样给以谋生为目的“人造市民”在经商和就业方面实行优待。

  4.协调教育部门,“人造市民”的子女要么在农村学校亨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要么在城市学校读“平价义务教育”。

  5.协调水厂、电厂、气厂和相关单位对“人造市民”家庭的水费、电费、气费和相关证照户头费实行打折优惠。

  6.协调土地适宜的村社接收那些确实在农村才有用武之地且愿到农村的城镇人口(主要是“人造市民”,他们原本就是农民又是城镇低收入者的主体。)的临时插队或长期迁入。

  7.新闻舆论行动起来,让社会也对“人造市民”适当关注。

  ...

  此致

 

中国十届政协五次全会

中国十届人大五次全会

中国共产党"**"

 

                四川乐至县:肖贵富

                工作地址:深圳平湖良安田村万佳分厂

                          E-mail:XS0755@yahoo.com.cn

                TEL:13424314397(晚22:30后通)

         

           2007年3月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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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24 Mar 2007 14:44:02 CST 99
<![CDATA[情殇(打工诗.七律)]]> .html                

  一晃在南国的日光灯下泡了八年,青春献给了工厂的流水线,人生有几个八年抗战啊...春来草长,思家乡青松翠竹,叹岁月蹉跎,拥几两散金碎银又如何?!无可奈何花落去,《情殇》一曲词随意!

 

             情殇

                  青春年少忙打工,

                  寂寞换得稻粮功.

                  心中玫瑰次第红,

                  南国红豆几度空.

 

                  青山万重不言重,

                  红颜无声诉情衷.

                  莫道苦雨兼凄风,

                  缘来缘去情理中.

___

                         

      注释:忙忙碌碌的打工岁月耗费了我们的青春年华;守得寂寞春来报,我们或奋起或沉沦换来的“春天”多是一些稻粮功效而已;心中千百朵各色玫瑰也会在闲暇时次第绽放,各种希望和生活的情趣不会因枯燥的工作而泯灭;南国的红豆几度开落,却没有一粒因我而生!  

         万重青山在心中的份量也说不上很重;真正的红颜知己既使相对无声也能传递出那份情意;情感世界是人生路上一道重要的风景线,风风雨雨是自然的,别说什么凄风苦雨了;人来人往缘来缘去都是自然而然情理之中的事,风雨或许就是风景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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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18 Apr 2008 20:20:01 CST 0
<![CDATA[另眼看"偷"]]> .html  

(引言)吾土吾民真伟大,自觉成立了诸多“民间反扒组织”对抗小偷。深圳的“龙之剑”,杭州的“反扒联盟”,武汉的“反扒自愿者”等等雨后春笋般拉开阵势。据说成绩斐然,有的反扒自愿者还失手打死小偷悲壮入狱...有必要由"偷"思考更深层的问题了!

 

非夫人之物,悄然力取谓之"偷";非夫人之物,武力夺之谓之"抢";非夫人之物,悄然计取之谓之骗;非夫人之物,以权力谋之谓之贪。是以,“偷、抢、骗、贪”中“偷”最贱啊!

“小偷”的鼻祖是谁无从考证,但肯定是相对的弱者,不然为何不用骗者之计抢者之武贪者之权?!生活短缺之弱者若忍不住清贫且无勇力抢无计谋骗无权力贪又无助(借、或就业帮助等)就很可能“偷”了。偷谁?物以类聚,人以群居,小偷很难接近富贵之人就主要偷粗心大意的老百姓啦!

老百姓也是弱者,弱者斗不过“抢和贪”(三五匪徒可吓跑一群人)却有力量和小偷开战。君只见小偷吃香喝辣,君不见小偷受辱挨打:被偷的报仇,没被偷的打欺头,群情激愤的人民群众围着小偷拳打脚踢,小偷抱头缩成一团遍体鳞伤还要接受老人或小孩的口水...场面壮观吧感人吧快意吧!!!

弱者偷弱者,弱者打弱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小偷过街人人叫打,贪官过街艳羡驻足且注目。“窃珠者死,窃国者王”,中国千年难变的规律;弱者拔刀向弱者,中国千年难治的顽疾!!!

“小偷”也是人,至少是“坏人”中的弱者。“小偷”无罪,有罪也不当死不当殴不当辱,杀人犯在众多西方国家都不能暴打和侮辱拥有五千年优秀文化的中国民众是如何对待小偷的呢?群"贼"纷起的年代,我们不奢望天下无"贼",我们要善待小偷,善待小偷就是善待生命善待自己,我们自己身上就没有"偷"的劣性了吗?偷金偷银偷情窃国刮民本质上都是"偷",比小偷还猛的洪水猛兽我们不去打倒一味地在小偷问题上动手脚真是无知且无耻!

强烈呼吁"民间反扒组织"勿滥权(如果有权)!强烈呼吁成立"民间反淫组织"对抗大江南北之淫窝!强烈呼吁成立"民间反贪组织"对抗大大小小之贪官!最强呼吁成立"民间维权组织"对抗强势的即得利益者对弱势的再次侵权!

                                                                                                   不肖生

                                                                                                 200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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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10 Feb 2008 23:01:30 CST 0
<![CDATA[以“诗”发愤(三首)]]> .html  人上百,心万钟。大致说来,非名即利,但也有回报大众的赤胆忠心。

万恶因心生,万善由心起......

        十六字令   .《心》

心,以权谋私家万金。快住手,长此国将倾。

心,巧立名目整百姓。臭蛀虫,怨声可曾听?

心,黄梁一梦犹未醒。求功名,笔墨纸上行;

心,稀里糊涂梦未醒。多挣钱,忍累忙耕耘。

心,晴天霹雳未曾惊。好儿女,誓与丑恶拼!

    玉玺官印,无史可查,大概有了乌纱就有了它。按五行学说,玉和石属于土,

如今玉和石都作了古。木克土后(朝代更替),木就身价百倍,难怪盖章很累

     《章坨坨》

    章坨坨,

    章坨坨,

    你的家族最多,

    很多还是烂柴禾。

 

    章坨坨,

    章坨坨,

   地一声如风过。

    张三想谋官,

    烟酒一番经研究,

    可做可做;

    李四想发财,

    红包拿来哄工程,

    好说好说。

 

    章坨坨,

    章坨坨,

    你他妈的真可恶。

    阿Q受冤枉,

    阔爷罪开脱。

    减税免罚兄弟伙,

    小D挨宰割。

 

    章坨坨,

    章坨坨,

    方的圆的名堂多,

    原来是个大黑窝。

    正告章坨坨:

    烟酒自喝无对错,

    黑钱乱摸有罪过。

    哪朝历史评功过,

    死了都要把牢坐!

 

  人,立身处世各有所凭。工人有技术鎯头,农民有经验锄头,

丑恶之人拉帮结派建立码头。逆风之下,锄头、鎯头不敌码头...

      

 忆秦娥《白狼与黑鸦》

                 

               ——“黑白两道都是贼

  逆风刮,白狼黑鸦起黄沙。起黄沙,乌天黑地,黑白混杂。

各建码头互争霸,共同对是一家。是一家,万物苍生,联合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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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03 Feb 2008 15:31:48 CST 0
<![CDATA[都是裤子惹的祸]]> .html 都是裤子惹的祸

           ——21世纪最伟大的发现

人类文明史就是穿裤子的人相互之间或与自然界之间的竞争史和斗争史。

文明与各种灾祸如影随形。精神文明与精神垃圾,物质文明与物质争夺,工业文明与环境破坏,商业文明与人欲横流......兵灾病灾黄赌灾灾灾要命,官祸匪祸是非祸祸祸伤心。天灾不论,人祸的主要驱动器是什么?名和利!

名和利,什么东西?!文明社会几千年的纷争史无数次地诠释着却总是“说也说不清楚”。名,即名声名望气节等侧重于精神方面的东西;利,即利益利润便利等侧重于物质方面的东西。

名利双收是理想状态,特定情况下名利不可得而兼必须有所取舍。舍生取义者得在生命和美名之间取舍;奸佞贪恶者得在利益和臭名之间取舍。

名利是一张虚实相生无形却又无处不在的大网,它能将历史和现实一网打尽(因特网算老几?)。古往今来,有几人不在名利大网中游荡?!奋斗者作为者目标清楚方向明确;苟活者无为者无奈无力或者无法于目标并非无心。强者自不待言,平时难得名利的弱者排个队办事也想抢个前位图谋个小利......人,无论精粹还是杂碎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量身定制于名利大网之中。

名利是一把变幻莫测的双刃剑,挥剑能决浮云也能自绝。名利回报好人则催人奋进更上层楼续写文明;名利回报坏人则助纣为虐礼崩乐坏续毁文明。

......

人类的文明过程也是人的大脑由简单到复杂到高度发达的过程。一般来说,头脑简单时人的名利心不重容易凝聚在较聪明人的大旗下与恶劣环境抗争,头脑复杂或头脑过分发达时人的名利心太重患得患失自以为是反而缺乏集体抗争意识。如果八万现代人回到历史中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其他条件不变)肯定过不了湘江,因为名利心已经让现代人麻木脆弱得不堪一击,在整体意志和权益遭到粗暴强奸时竟不敢吭声哪还敢长征(有感于打工群体曲意签订侵权合同)?!

头脑简单的早期人类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在名利的驱动下高度文明的现代人类面临着各种新的危机。能源危机、环境危机、道德危机、感情危机、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等等,这些新的危机极可能使人类轮回到生存危机!!!

各种危机存在着或潜在着灾祸,灾祸的主要驱动器是名和利,名利的根源是私心私欲,私心私欲的根源是人类穿上裤子装扮文明。

早期人类赤身裸体真的是“无私”,后来聪明人用两张树叶做成裤子挡住性器官于是有了“私处” 的文明观念,进而私心、私产、私有制有了发生和发展,从此文明和灾祸就如影随形了。《圣经》中上帝把蛇惩罚得没有了脚,万能的主在那时肯定已经意识到了裤子的罪恶。

裤子——私处——私心——私产——私有制——阶级矛盾......毋庸置疑,裤子是文明、灾祸和罪恶的源头!!!

我们为什么还要穿裤子?裤子御寒还有点道理,裤子遮羞就无道理无依据了(美国式裸奔可以说是一种进步)。裤子里面藏的是什么东西大家都清楚,“遮羞论”简直是自欺欺人。脱裤还需穿裤人,上帝是不会帮助人类从裤子的园囿中解脱的,人类得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大胆地把裤子垮下并最终脱掉!

温暖的环境中穿裤子是人类思维的最后一道障碍,人类思维往往被裤儿笼起了。若能突破这道障碍,真正幸福和谐的大同世界就不远了!

                         深圳平湖良安田协丰万佳不肖生

                                                             TELL:13424314397

                                              2008..5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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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06 Jan 2008 17:40:27 CST 0
<![CDATA[旗帜鲜明地反对降薪合同]]> .html 旗帜鲜明地反对降薪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不法用工单位不择手段规避法律,专家紧急呼吁:警惕合同陷阱!

  深圳平湖的协丰万佳厂即将与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们热切盼望这是一份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合同;我们殷切希望公司高层通过科学管理提高效益而不使用合同陷阱来降低成本。有前途的公司致力于公司的良性运转和长期利益,无前途的公司管理混乱只顾眼前利益挖空心思整人!协丰万佳到底是什么样的公司?大家拭目以待!!!

  原基本工资=750 加班补贴 周六加班?这是个降薪公式啊!按《薪资管理细则》第5.1.2条,如果“长周”的周六和周日都放假,那么“加班补贴”为零,我们原来几千元的基本工资就真的降为750元了。谁能保证你的“长周”不被放假?!企业订单少时部份或全部人放几天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法律只保护你的基本工资750元!以降薪公式设计的合同就是降薪合同!!!

  用人单位没有降薪的法律依据,但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明知变相降薪的合同上签字就是自作自受了,发生劳动纠纷时律师也帮不到你!!!

  国家制定法律保护弱势群体,但有的人却在意志和权益遭到粗暴强奸时要么麻木要么叫爽!可悲、可怜、可恨!如果区区几人要欺骗和强暴我们几千人的意志和权益,我们该怎么办???觉醒、团结并且抵抗!!!

  我们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郑重宣言:一.拒签侵权的降薪合同。二.动用新闻、舆论和司法武器保卫合法权益。三.公司顾我,我顾公司;公司不仁我不义!!!

 

                 万佳工会筹备小组

 

                                 200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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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06 Jan 2008 17:36:54 CST 0
<![CDATA[拆迁风暴惊动中央]]> .html 拆迁风暴惊动中央

总理批示彻查到底

——关于乐至县滥规滥拆滥建等若干问题的联想和反思

   网络恢恢封不住,博客文章进中央,乐至县九.四拆迁案爆光。警民冲突,三死九伤,市县相关领导面临“下课”。一石激起千层浪,官商勾结再现惊魂...

1994年四川省乐至县西郊以每人五千元的安置费(记帐,没实际给付)“农转非”实现了集体土地的国有化,直到199710月都是名义上的征用而耕地和住宅实际还是自己使用。

199710月乐至县政府发文件强制西郊群众在开发商炮制的不平等拆迁协议上签字,当地群众祖居的住宅(有宅基地使用证)被拆迁了,2000年当地群众以每平米缴纳300元至550元的差价款返购的住房或门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来源栏却填的是“划拨”。

20076,乐至县政府故伎重演:发文拆除西郊月亮房子街才返购七年的房屋,理由是七年前的规划建设不合理,要把两层重建为六层(实际是口岸地价猛涨有利可图)!此时,西郊群众才明白失去祖居住宅返购的房屋因2000年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变成了没有完全产权的“空中楼阁”。原住群众强烈要求再次拆迁返购的房屋之《土地使用证》必须更正为“出让”才同意拆迁,政府和开发商却不同意!

规划建设不合理政府不承担责任想拆就拆,而且2000年的《土地使用证》侵权也不更正,一切责任和后果都想要西郊群众买单咋行呢?!

原本富裕的城郊农民在为城市建设逐渐奉献了所有耕地和住宅后,他们似农民似工人似城市人又什么都不是,倾尽老底返购的新房没坐热却在几无生活来源时又面临再次拆迁的盘剥!活路在哪里?!

反抗,拒绝再签不平等的协议!他们设置障碍拒绝开发商进场工作;他们写血书怒骂...

对峙三个月后,多数外来购房户在威胁利诱下签了拆迁协议但当地返还户仍据理力争,政府和开发商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开始了强制拆迁。9月4日,执法人员和挖掘机进场。挖掘机挥动巨手砸向了月亮街,刹那间尘土飞扬...就在挖掘机快速移向下一个目标时,几个业主猛扑过去阻挡当场被撞死两人!愤怒的西郊群众失去了理智,拿着石头、木棒和铁棒追打执法人员直到武警赶来...

哀乐低沉,灵堂高高,挽联幽幽:吃拆迁亏上拆迁当最终死在拆迁上,读强盗书听强盗话始终生在强权下!

三死九伤的悲剧已然发生,善后处理正在进行.拆迁拆出了人命,乐至县政府举城市建设之旗行圈地圈钱之实的消息在网上一出现便被悉数删除!地区网络中断达三小时之久!然而纸终包不住火,成都黑客对乐至县九.四拆迁案的详细报道竟曲折地到了温总理的案头!!!

目前,中纪委、公安部、国家建委以及四川省的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进驻资阳地区,相信乐至九.四拆迁风暴引发的不仅仅是个拆迁问题!

中央三令五申要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可是某些地方政府偏不听,偏要搞"权大于法"。在权大于法的苦海之中,四川省乐至县西郊拆迁风暴只不过是苦海中的一朵浪花。压抑已久的民众发出了声音,沉寂已久的大地却少有回音。但愿有良知的国人,有责任感的媒体都站出来打击各地既得利益集团对法制和民权的新一轮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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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02 Oct 2007 09:38:40 CST 0
<![CDATA[关于征地“农转非”后遗症之一]]> .html 法盲问法:关于征地“农转非”后遗症之一

我们原本是富裕的城郊农民,征地 “农转非”后我们逐渐奉献了所有耕地和住宅给城市建设,我们似农民似工人似城市人又什么都不是,现在我们几无生活来源时却发现世代祖居的住宅在拆迁返还后成了无完全产权的“空中楼阁”愤怒的民众想造反,但我还是想垦请网友们指点迷津

1994年我所在的四川省乐至县西郊以每人五千元的安置费(记帐,没实际给付)“农转非”实现了集体土地的国有化,直到1997年都是名义上的征用而耕地和住宅实际还是自己使用。1998年县城扩建到西郊时我们祖居的住宅(有宅基地使用证)被拆迁了,2000年我们以每平米缴纳300550元的差价款返购的住房或门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来源栏却填的是“划拨”。

当时我们不懂“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就没在意,现在才知“划拨”是没交土地出让费的政策性用地,不仅不能过户转让而且无使用年限,以后政府说拆就拆而且拆时只赔偿地面建筑物残值不赔偿地价!

这种不规范的征地行为全国不胜枚举,我认为祖居住宅拥有完全产权现在的“划拨”用地使返还房没有完全产权所以此证侵权!垦请明白的人指教:这种《国有土使用证》是否对我们这些原住民构成侵权?

另外,属于“划拨”用地的房屋以后是不是每年都要向土地管理局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有无相关规定?我作为有一定知识文体化的基层干部对这些问题都不清楚,普通老百姓更是云是雾里仍凭摆布,再次垦请有良知的业内人士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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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09 Sep 2007 14:04:07 CST 0
<![CDATA[我在博客有家了]]> .html  我已经在博客网落户了,欢迎你时常过来看看,大家多多交流哦。我会在这里记录我的工作也会记录我的心情与你分享。也希望你记住我的地址,你可以把她添加到你的收藏夹(Ctrl+D),也可以把她复制下来告诉你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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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02 Mar 2007 20:18:49 CST 0